哪些不属于专利权保护的客体,专利申请前一次性搞清楚!
来源:嘉思特知识产权 | 作者:张晓 | 发布时间: 2025-02-28 | 127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的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从《专利法》对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定义中可知,发明的保护客体既有产品,也有方法;而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只有产品,且是具有形状、构造的产品,对于不具有形状、构造的产品以及所有方法类的发明创造都不符合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此外,发明和实用新型还都必须是“技术方案”。

那么,到底什么是“技术方案”,什么样的主题或技术方案不属于发明保护的客体,什么样的主题或技术方案不属于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以下我们将结合示例进行一一阐述。

一、什么是技术方案

《专利审查指南》中指出,技术方案是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的集合。技术手段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未采用技术手段解决技术问题,以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的方案,不属于专利法第二条规定的客体。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方案来说,若产品的形状以及表面的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新方案没有解决技术问题,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产品表面的文字、符号、图表或者其结合的新方案,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二、不属于发明专利保护的客体

(1) 非技术方案:未采用技术手段解决技术问题,以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的方案。

示例:一种提高十字路口通行效率的交通规则。

(2) 自然界物质形态及其性质:气味、 声、 光、 电、 磁、 波等信号或者能量本身。

示例:用于杀菌的电磁波。

可使彩灯闪烁的电流。

可以驱散鸟类的次声波。

需要注意的是,利用气味、 声、 光、 电、 磁、 波等的故有特性解决技术问题的属于发明专利保护的客体。

示例:用激光测量距离的方法。

一种驱虫用的气体。

三、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1) 非技术方案:产品的形状以及表面的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没有解决技术问题的新方案;产品表面的文字、符号、图表或其结合的新方案。

示例:一种眼镜,其特征在于,镜架上粘贴有北京奥运会标志。

一种仅改变表面文字、符号的计算机键盘。

一种表面印有乘法口诀的扑克牌。

(2) 一切方法:任何方法,包括将产品用于特定用途,都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示例:一种消毒巾,其特征在于:该消毒巾用于手术后消毒医疗器械。

需要注意的是,权利要求中可以使用已知方法的名称限定产品的形状、构造。

示例:一种交通标志牌,其特征在于,包括分体铸造的底座和立柱,以及标志牌。

(3) 如果权利要求中既包含形状、构造特征,又包含对方法本身提出的改进,则不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

示例:一种消毒巾,其特征在于:在长纤维绒毛浆块的表面附有一层无纺布, 该消毒巾先经过消毒处理,然后经过烘干制成干性消毒巾。

(4) 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

示例:一种鱼缸装饰物,其特征是雨花石。

(5) 以生物或自然形成的形状作为产品形状特征。

示例:一种盆景,其特征在于,植物生长所形成的形状。

(6) 产品的形状特征是不确定形状: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物质或材料的形状。

示例:一种添加有防腐剂的饮料。

但是,允许产品的某个特征为无确定形状的物质,但其应受该产品结构特征的限制,这种情况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

示例:一种温度计,其特征在于主体为空心圆柱体,圆柱体内灌有水银。

(7) 产品的形状特征为摆放或堆积产生的形状。

示例:一种易拉罐展台,其特征在于,易拉罐组成金字塔形。

(8) 物质分子结构、组分、金相结构等非产品构造。

示例:一种菱形药片,其特征在于,该药片由33.6%的a组分和66.4%的b组分构成。

需要注意的是,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中可以包含已知材料的名称,如记忆合金支架。

(9) 仅仅是用已知材料或材料替换作为特征,不包含其他任何形状和构造特征的权利要求。

示例:一种钢笔,其特征在于,由不锈钢制成。

一种眼镜,其特征在于,镜架由一种新型材料制成。

 四、其他不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主题

(1) 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示例:用于赌博的设备、机器或工具,吸毒的器具,伪造国家货币、票据、公文、证件、印章的设备。

(2) 违背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不能授予专利权。

示例:带有暴力凶杀内容的产品或方法,非医疗目的的人造性器官或者其替代物,克隆的人或克隆人的方法。

(3) 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能授予专利权。

示例:一种使盗窃者双目失明的防盗装置及方法;涉及政党的象征和标志、国家重大政治事件、伤害人民感情或民族感情、宣扬封建迷信的发明创造。

(4) 违法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专利法所称遗传资源,是指取自人体、动物、植物或者微生物等含有遗传功能单位并具有实际或者潜在价值的材料和利用此类材料产生的遗传信息;专利法所称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是指利用了遗传资源的遗传功能完成的发明创造。

(5) 对下列各项, 不授予专利权:

(一) 科学发现;

(二)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示例:交通行车规则、时间调度表、比赛规则;锻炼身体的方法;各种语言的语法、汉字编码方法。

(三)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 动物和植物品种;(动物和植物品种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该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 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 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6) 未经保密审查擅自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


FOCUS ON QUALITY LEGAL SERVICES,    THE LAW FIRST, THE SUPREMACY OF RIGH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