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西安高新区科技型企业发展,更好地推进西安高新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西安高新区硬科技示范区建设工作。
区内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西安高新区科技型企业发展,更好地推进西安高新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西安高新区硬科技示范区建设工作。现就2023年西安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3年拟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区内企业均须参加入库培育。
二、申报方式
入库工作以企业自评在线填报的方式完成,企业登陆秦创原·科创高新服务平台(http://pds.trm-cloud.com/)根据提示进行填报。
三、申报条件
按照科技部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条款,得分为50分及以上的企业方可进行入库。
四、申报时间
2023年2月1日—2023年5月31日。
五、申报须知
认定成功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每年需在秦创原·科创高新服务平台(http://pds.trm-cloud.com/)更新数据;
未认定成功(即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需在再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当年,在秦创原·科创高新服务平台(http://pds.trm-cloud.com/)完成入库工作。
入库成功企业,获证后可在政策受理期内申请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
联 系 人:陈艳 029-89199030、88333608
系统技术电话:029-65666502、65666506
西安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