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领域的专利经常涉及异形结构技术特征,异形结构的技术特征描述难度比较大,而准确描述不仅关系到专利的清楚性和完整性,也可能会影响到专利的授权、有效性及保护范围。本文将结合案例分享如何有效描述异形结构技术特征,从而有利于提高专利的质量,提升专利申请的授权率。
一、异形结构
本文所指的异形结构为:形状或结构为非规则几何形状,不具有本领域内的通用名称,这种异形结构是为满足特定功能而设计的,且能够实现相应的技术效果。
异形结构中的异形部分多数体现在结构的局部,如零部件的内部构造、截面形状等;少数为零部件本身就具有非常规几何形状的特征,同时还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如发动机叶片、非标准螺纹等。
二、描述技巧
1、异形结构的命名
对异形结构的命名应当便于描述且有利于上位,可采用:(虚位词)+功能词/形状构造词+(虚位层次词)的形式。
虚位词,是指无明确意义仅用于区分不同的特征的词语,如在描述阵列分布的结构,且其中的一个或几个构造具有某种规律性的特征时,可使用第一至第几分布的方式进行命名。
功能词,是指表明该结构的作用的词语,通常也具有连接关系或配合关系的含义,如转动、限位、滑、连接。
功能词的限定通常能起到上位化的作用,较为经典的例子是密封圈与密封件、弹簧与弹性件的区别,在圈与弹簧均为非必要技术特征的前提下,采用后者的描述无疑可以扩大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形状构造词,是指具有规范化特征的词语,该类词语在本领域内具有明确的含义,如:衬套、卡簧、凸轮。
形状构造词是多维度的,具有空间上的特征,如杆就具有细长的特征,轴则通常还具有转动的特性,在无需描述细长和转动的特征时,直接使用杆和轴就引入了非必要技术特征。因此,在使用构造词时还需要考虑多维度的特征的影响。
虚位层次词,指仅含有机械领域层次含义的词语,如设备、系统、装置、部件、构件、模块、零件、部、件。
需要注意的是,虚位词和虚位层次词均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用,而功能词或形状构造词则是必须的,以下列举了一些异形结构的命名,如:导向槽、限位孔、圆台、方键、第一转动端、第二弧形部。
还需要注意的是,审查指南中单独指出“权利要求中可以使用已知方法的名称限定产品的形状、构造,但不得包含方法的步骤、工艺条件等。例如,以焊接、铆接等已知方法名称限定各部件连接关系的,不属于对方法本身提出的改进。”因此,需要将方法的限定和结构的限定进行区分。
2、特征的描述
形状/构造是必要技术特征吗?
在机械领域专利的撰写中,必须考虑产品的形状与构造是否为必要技术特征。
在满足必要技术特征的前提下,一般需要按某种规律对异形结构进行拆分,再根据各部分的特点描述各拆分结构的形状/构造,在拆分后异形结构就成为了多个零件。此处所指的规律可参考前述名称的限定规则,即按形状、位置或功能上的关系,但在提出规律前需建立参考基准。
相关案例一:
该专利的权利要求1中公开了一种蒸发管结构,主要的发明点在于:设置内凹曲面段,增加了换热效果。
相关案例一的权利要求1中进一步公开了,包括:“蒸发管管体(1),所述蒸发管管体(1)内壁由进气端至出气端依次包括:第一圆柱段(2)、内凹曲面段(3)、第二圆柱段(4)和出口段(5);
其中,所述第一圆柱段(2)和所述第二圆柱段(4)的直径相同;所述第一圆柱段(2)外表面设有翅片(6),所述翅片(6)的长度方向沿所述第一圆柱段(2)的轴向方向设置;所述内凹曲面段(3)包括至少两组弧面,每组所述弧面均包括两个对称设置的柱型弧面;所述出口段(5)沿轴线的截面为双曲面”;
在该专利中,按照由进气端至出气端的位置规律对蒸发管管体进行了拆分,其中,进气端为参考基准,拆分出四个主要部分并依次命名为第一圆柱段、内凹曲面段、第二圆柱段和出口段。之后,由于改进点已明确为内凹曲面段,故对内凹曲面段进行额外的描述限定,具有柱型弧面和对称设置的特征。而对于同样具备局部异形特征的出口段,认为是非必要技术特征,仅通过“沿轴线的截面为双曲面”来进行限定。
相关案例一 附图
相关案例二:
该专利的权利要求1中公开了一种燃烧室冷却结构,主要的发明点在于:筒壁的结构,增加了筒壁的刚度及冷却效果。
相关案例二的权利要求1中进一步公开了,包括:“筒壁,所述筒壁开设有多个气膜冷却孔和多个参混孔,所述气膜冷却孔与所述参混孔间隔设置;沿所述筒壁的周向上,所述筒壁的内壁面的截面和所述筒壁的外壁面的截面均呈波浪形,所述气膜冷却孔与所述参混孔均贯穿所述内壁面及所述外壁面;所述多个气膜冷却孔形成多组冷却单元,每组所述冷却单元包括多个气膜冷却孔,所述多组冷却单元沿所述筒壁的周向间隔分布,每组所述冷却单元的多个气膜冷却孔沿所述筒壁的轴向呈螺旋式排布;所述多个参混孔形成多组参混单元,每组所述参混单元包括多个参混孔,所述多组参混单元沿所述筒壁的周向间隔分布,每组所述参混单元的多个参混孔沿所述筒壁的轴向呈螺旋式排布,相邻的两组所述冷却单元之间设有一组所述参混单元。”
在该专利中,以筒壁的形状特征为规律拆分各构造特征,并以冷却单元作为基础,其后的描述限定中均与筒壁的轴向或周向相关,再进一步限定冷却单元及其内部的构造(“周向间隔分布,多个气膜冷却孔沿所述筒壁的轴向呈螺旋式排布”),从而完成了对异形结构的描述限定。
相关案例二 附图
图中:100为冷却结构;10为筒壁;12为气膜冷却孔;14为参混孔;16为内壁面;18为外壁面。
3、参数或公式的限定
在相关案例一的从属权利要求中,由于仅通过描述的限定无法完全明确技术特征,故还采用了参数方式对异形结构进行了限定:
“对称设置的两个柱型弧面之间最短距离为第一圆柱段外径的37.3%~66.56%;柱型弧面的最大弧长为蒸发管管体(1)总长的16.72%~31.35%;柱型弧面上端或下端的曲线弧长为蒸发管管体(1)总长的12.5%~37.62%;相邻两个柱型弧面之间过渡弦长为柱型弧面弧长的18.8%~27.2%。”
三、总结
异形结构由于其特殊性,在描述时具有一定的困难,以按规律拆分的思想可以将异形结构简单化,回到我们所熟悉的零件与零件的结构关系的领域,然后再根据各部分的特点分别描述它们的形状特征。
通过对异形结构的限定可以明确要保护的专利与现有技术的区别,具体地限定发明要保护的技术方案,从而清楚限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