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企业费减备案操作指南
来源: | 作者:business-101 | 发布时间: 2023-01-13 | 148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进一步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审查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于2023年1月11日上线新版“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整合优化专利电子申请、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专利事务服务、PCT国际专利申请、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等多个业务系统。

升级后的新版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不能由代理机构为申请人代办费减手续,申请人费减备案请求需自行办理,下面小嘉就给大家介绍一下申请人如何自己办理费减备案手续。


1.点击网址

https://cponline.cnipa.gov.cn/

进入专利业务办理系统首页,页面如下:



2.点击页面右上角位置注册,根据需求选择自然人/企业,企业用户选择法人注册(法人用户的信息需要与企业的营业执照上信息保持一致)。



3.点击法人注册,显示如下页面,点击我已同意协议。



4.进入下一步,填写企业相关信息。请注意带*号信息为必填项。



5.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6.进入如下页面:


7.一个企业需要关联一个经办人,如经办人已有个人账号,选择已注册输入注册信息点击提交即可,如经办人没有注册自然人账号,选择未注册输入对应信息点击提交即可注册成功(一般情况下企业第一次注册都是没有注册经办人自然人账号的,另如出现注册自然人账号时显示手机号码已注册,则需要更换经办人)。

8. 用户账号注册完后,进入登录页面即可办理费减本案手续。



企业请选择法人登录。

9.登录后进入费减备案页面:进入专利事务服务—费减备案。



10.点击业务办理,即可开始办理费减备案手续。



11.填写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企业费减要求为上年度纳税额低于100万元),勾选对应的年份和是否接收短信通知。



12.点击下一步上传费减办理手续办理所需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年度所得税纳税纳税表A类首页、基础信息表、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类页)。


注意:


a.所有文件都需要盖章公章。
b. 如企业成立未满一年可把上年度纳税报表A类替换为注册未满一年说明。

13.上传完成后点击递交,即完成费减办理手续。一般3-5天完成费减审核,可通过费减备案查询对审核结果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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