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预审是专利申请的预先审查服务,是在专利申请正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之前,由保护中心预先对申请文件进行的前置审查,使符合条件的专利申请进入快速审查通道。专利申请通过快速预审,可以实现审查周期缩短:发明专利申请3~6个月;实用新型专利申请1~2个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1个月左右。
a.判断专利申请所属的技术领域及专利的IPC分类号
b.申请主体备案
c.保护中心前置审查
d.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
高校作为申请主体向保护中心提出专利预审服务申请,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产学研合同或技术合作协议等)。
5.申请主体在预审平台向保护中心提交专利预审申请是否等同于已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提交了申请?
不是。保护中心预审合格后,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提交申请文件,才能获得申请日和申请号,完成专利申请的正式提交。预审不合格的案件,申请人仍可通过普通程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
6.申请主体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后,是否可以提交主动补正和修改的请求?
不可以。若申请人擅自在审查过程中提交主动修改或补正,该专利申请将自动转为普通申请。
因此,申请人在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请求书中须勾选“申请人声明,放弃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规定的主动修改的权利。
虽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中无相关选项,但申请人仍应遵守承诺书规定,放弃主动修改的权利。
不能。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这样的专利申请是不能走快速预审通道的;并且申请人也不可以选择上述专利申请中的一件向保护中心提交预审申请,另一件向国知局提交普通专利申请。上述“相同的发明创造”包括实质相同的情况。
在专利申请授权公告之前,申请人不能请求申请人、发明人、地址、代理机构、代理人等著录项目变更。
9.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过的专利申请可否再向保护中心提交快速预审申请?
不能。向保护中心提交的快速预审申请必须是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新申请。
通过预审不代表该专利一定会获得授权。保护中心会对预审专利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并与申请人进行沟通,提供修改意见,尽可能提高专利申请的质量,但能否授权取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