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科技竞争加剧的背景下,科技成果转化供需合作过程中面临多重知识产权风险:
(1)侵权风险。例如,供给方可能因在研发阶段有意或无意覆盖他人知识产权,需求方在合作过程中未排查这一风险,导致后续出现与他人的侵权纠纷,产业化进程受阻;需求方在产业化阶段也可能因超出合同约定的转让或许可范围而侵权。
(2)权利失效风险。例如,知识产权具有明确的保护期限,需求方可能因其未考虑知识产权保护期限而受到权利失效影响,导致自身面临技术价值降低、市场优势丧失等重大损失,前期投入的转让或许可费用也难以收回¹。
(3)技术泄密风险。例如,在产业化阶段,涉及原材料供应商、设备制造商、代工厂商等多个环节,需求方与第三方在业务往来中需要频繁交流技术细节,可能导致供给方的技术泄密。
为预防风险发生,双方可在确立转化合作关系前采取下列措施:
(1)排查侵权风险。需求方可在产业化前核查技术来源及相关知识产权,识别专利侵权风险,提前采取规避措施;供需双方可界定转让/许可范围及后续改进权利,避免侵权争议。
(2)评估知识产权有效性。为避免后续丧失权利保护造成的损失,供需双方(尤其是需求方)均需审查相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状态、保护期限等信息,提前对相关知识产权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3)加强保密约定。合作双方应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合同应包含详细的保密条款,明确保密信息的范围、保密义务主体、保密期限、违约责任等。
¹https://mp.weixin.qq.com/s/Nfm3E7uaaHX_PReZ1XGP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