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保护是有期限的,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是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是15年。这些保护期限的起始日期为专利的申请日,专利申请日与专利是否能够授权也是息息相关的,因此申请日对申请人而言是十分重要的。那么申请日是怎么确定的,以及它有什么作用呢?
一、申请日的确定方式
《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即申请日指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的日期。
实践中,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的途径有很多,那么具体的申请日该如何界定呢?通常情况下,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当申请人亲自到专利局代办处递交申请文件时,以代办处收到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2、如果申请文件是以邮寄的方式寄出且邮戳日清晰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邮戳日不清晰且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明的,以收到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3、如果是以电子形式提交的申请文件,则以电子系统收到符合专利法及实施细则规定的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二、申请日的作用
1、影响专利权的授予
申请日确定了申请人提交申请文件的先后顺序,我国实行专利申请先申请原则,即当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主题申请专利时,在各申请都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专利权将被授予最先申请的申请人。
2、影响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申请日是判断发明创造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日期标准。在专利审查中,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是以现有技术来判定的,而法律规定现有技术是指专利申请日之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因此,申请日确定了对现有技术进行界定的时间界限,这也是申请人抢占申请日的原因,申请越早就有一定的优势。
3、申请日是审查程序中的重要期限
在申请人提交专利申请文件之后,自申请日起至发明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公告前,这一时段专利申请处于保密阶段。这一阶段对专利的保护形式是:在该专利的申请日以后,若再以同样的主题申请专利,则会因与在先专利申请相抵触而丧失新颖性,无法授予专利权。
4、保护期限的起始日期
专利法规定,所有专利保护期限的起始日期都是从专利的申请日开始起算。
5、影响专利年费缴纳的时间
专利年费的缴纳是维护专利权有效极为关键的一个环节,专利年费的缴纳时间是从申请日起算,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以后每年的年费应当在该年申请日的相应日前缴纳。
6、影响优先权日的确定
专利优先权是指申请人第一次申请专利后,在规定时间内,再次以相同的主题申请专利时,申请人有权要求以在先申请的申请日作为在后申请的优先权日。在优先权日与在后申请的申请日之间,其他申请人提交的相同或相关主题的专利申请、公开的非专利文献、其他方式公开的信息不能影响在后申请的新颖性或创造性。
通过以上介绍可以得知,专利的申请日对于申请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因此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一定要合理规划专利申请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