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 2023-03-30 | 468 次浏览 | 分享到: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工信发〔2023〕35号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


为促进我市支柱产业壮大和产业链水平提升,进一步普及推广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提高全市企业融合发展水平,现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须是工商、税务登记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含西咸新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企业两化融合开展良好,数字化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自愿开展贯标工作。


(三)具有建立并实施管理体系(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的经验。


(四)以前年度已确定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贯标试点的企业和本次申报截止日期前已经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以评定证书发证日期为准)的企业不得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请各区县、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


(二)申报按属地化原则统一汇总上报。申报企业向所在区县、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报送《2023年西安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附件1)及最近期两化融合评估报告,区县、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推荐盖章后,于2023年4月12日前将推荐文件(含申报汇总表)和申报书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工信局两化融合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hrhc029@126.com。


(三)各区县、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要认真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证明材料完整并真实有效。申报企业应通过两化融合评估系统(https://cspiii.com/pg)开展周期性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贯标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四)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定市级贯标试点企业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2023年西安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卓   电话:86788993

地址:市政府2号楼632东


附件:1.2023年西安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doc

2.2023年西安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汇总表.doc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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